隆林各族自治县位于广西西北部,地处滇、黔、桂三省(区)交界处,全县辖16个乡(镇)179个行政村(社区),总面积3518平方公里,境内聚居着苗、彝、仡佬、壮、汉等5个民族,全县总人口43.9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1.2%,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各族自治县之一,也是百色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
隆林历史文化悠久。宋宝佑元年(1253年),隆林隶属泗城州管辖的安隆峒,民国元年(1912年)元月,西隆州改为西隆县;1950年3月18日西隆县人民政府宣布成立;1951年8月,西林县撤销建制,并入西隆县,西隆县改称隆林各族自治县;1953年元月1日,隆林各族联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县级)成立,开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隆林区位优势明显。东与田林县相连,南与西林县接壤,北与贵州省安龙县、册亨县毗邻;G78高速公路、324国道贯穿境内,是桂西次中心城市。在中国—东盟“一轴两翼”经济发展战略中,起到连接云南、贵州的桥梁作用,是大西南出海通道的“桥头堡”。
隆林自然资源丰富。全县有大小河流118条,在南盘江上,现已建成国家重点工程天生桥一、二级水电站以及自治区重点工程平班水电站,还有自然落差达484米的冷水河现已建成7个梯级电站。隆林是国家“西电东送”的重要能源基地,隆林矿产资源较为丰富,蕴藏着丰富的黄金、煤、锰、水晶矿、石灰石、硅石和辉绿岩等矿藏,是广西小有名气的有色矿藏之乡。
隆林民族风情浓郁。自治县境内人文景观和民族风情多姿多彩,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誉为“活的少数民族博物馆”。么窝、大树脚、张家寨、龙洞大寨等民族风情旅游景点已经开发,雪莲洞入选“百色十八景区”。苗族的“跳坡节”、彝族的“火把节”、仡佬族的“吃新节”、壮族“三月三”歌会、汉族“花灯戏”等民族节庆文化活动享誉区内外。近年来,自治县人民政府每年都固定拿出资金支持民族民间协会举办民族节庆,传承和发扬民族民间文化。苗族的跳坡节、彝族的祭送布谷鸟、仡佬族的拜树节、壮族的歌会等十一项已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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