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政务微博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个人中心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机构职能 > 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09-03 09:00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作者: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工作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负责提出全县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负责全县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

(五)负责巩固拓展全县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帮扶政策配套文件,组织开展对口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东部地区帮扶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六)负责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领域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监督管理渔政渔港。起草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全县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在乡村道路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章行为;开展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的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搞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负责全县畜牧业、渔业、兽药工业、饲料工业、屠宰业、动物疫情防疫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履行权限范围内渔业船舶使用的安全监管职责。

(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和自治区标准。贯彻落实百色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九)负责全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承担突发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隆林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指导实施中央、自治区和百色市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桂项目。

(十六)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能转变

(一)推动实现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压实各方责任,过渡期内保持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总体稳定,项目资金相对独立运行管理,增强脱贫地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统筹推进全县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树立大食物观,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实现农产品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保障食物供给安全。

(四)加强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三、与其他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与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糖料蔗植保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开发及推广应用,根据职责参与糖料蔗生产管理、良种良法推广、经营主体培育等相关工作。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研究制订全县糖业发展规划,推进糖业结构调整。

机构负责人:蒙绍文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776—8202188

    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民生街207号

    邮编:533400

    邮箱:llxnyncj2023@163.com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