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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司发〔2018〕6号)、《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做好我区第二任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4〕137号)和《自治县司法局 自治县人民法院 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二任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司通〔2024〕9号)有关规定,自治县司法局会同自治县人民法院、自治县公安局经过规定工作程序,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程序完成了报名、随机抽选、信息采集、资格审查、征求意见等程序,拟确定以下87名同志为第二任人民陪审员人选,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韦志晚 安明君(苗族) 班 岚(女) 岑 侃
陈丽娟(女) 代 领 邓 鸿 范华芝(女)
范再锋 范再枝(女) 勾明胜 何凤梅(女)
何 贫 侯文锋(苗族) 黄彩友(女、瑶族) 黄建基
黄建月(女) 黄 静 黄 玲(女) 黄 明
黄明玉(女、苗族) 黄正阳 江安丽(女) 李贝贝(女)
李传元 李 慧(女、彝族) 李永康 梁汉稳
梁玉蚕(女) 廖升荣 刘 娟(女) 陆华刚
陆兴旺 陆仲康 罗荣荣(女、布依族) 罗生勇
罗世官(苗族) 罗 义(苗族) 罗云雨(女)吕付英(女)
马 骋 蒙兰冬(女) 农英平 农永悦(女) 冉晨言
冉 敏(女) 舒达富 苏彩云(女) 覃桂农
覃雪莲(女) 王才慧(女) 王丹琦(女、彝族) 王德国
王冬国(苗族) 王海腾 王 佳(女) 王 娜(女)
韦达兵 韦方全 杨杰允(女、苗族) 韦柳娜(女)
韦 农 韦启承 吴 艳(女) 熊玉昌(苗族)
杨必华(苗族)杨朝良(苗族)杨朝强(苗族) 黄 鹏
杨 锋 杨海燕(女) 杨 壑(女、苗族) 韦 佳
杨柳青(女、彝族)杨寿章(苗族)杨 爽(女、苗族)
杨顺法(苗族) 杨通国 杨文前(苗族)杨育良(苗族)
杨元华(苗族) 杨运才 张昌仁 张根福 张治育
赵碧芳(女) 周万兴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5年4月8日至4月12日。
联系方式: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隆林各族自治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迎宾路西段延长线司法局办公楼7楼),联系人:邓洪刚,联系电话:0776-8210856,电子邮箱:longlinsfjjck@163.com。
隆林各族自治县司法局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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