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11月03日 |
| 标 题: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黄绍仁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隆政干〔2025〕15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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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隆委〔2025〕9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黄绍仁同志任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隆林各族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海霖同志任隆林各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兼),免去其广西金钟山黑颈长尾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肖静同志任隆林各族自治县财政预算绩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耀同志任隆林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平同志任隆林各族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隆林各族自治县司法局新州司法所所长职务;
黄斌同志任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光勇同志任广西隆林华腾乡村振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黄彩丽同志的隆林各族自治县财政预算绩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岑元辉同志的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笑同志的隆林各族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倪尔江同志的隆林各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兼)职务;
免去农军同志的广西隆林华腾乡村振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职务。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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