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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2025-06-23 09:40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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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卫生健康领域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相关要求,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符合选聘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

二、选聘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条件

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具备合法执业资格;  

2.具有丰富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在行政法、卫生健康法等领域有较强的专业能力;  

3.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能够组建稳定的法律服务团队,确保及时响应我局法律需求。  

(二)律师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2.专业方向为行政法、卫生健康法、政府法律事务等相关领域,熟悉卫生健康行业法律法规;  

3.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实务能力,能够独立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同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法律事务;  4.3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5.有担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经验者优先。

三、服务内容

1.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律论证;  

3.审查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防范法律风险;     

4.提供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培训及咨询;  

5.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工作。  

四、选聘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2563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 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简介(含行政法、卫生健康法相关服务案例);  

   - 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含团队配置、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等)。  

2.评审:我局将组织评审小组,综合考察律师事务所资质、律师专业能力、服务方案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对象。  

3.公示:评审结果将在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签约: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五、服务期限及费用

1. 服务期限:1年(可续聘);  

2. 服务费用:根据服务内容及市场标准协商确定。  

六、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迎宾西段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一楼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联系人:赵碧芳  

联系电话:07768207651  

电子邮箱:llxfjg@163.com

欢迎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积极报名!

                    

                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5623

备注:

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所有。   

2. 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我局承诺对提交的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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