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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成文日期:2025年11月07日
标  题: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李鸿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文字号:隆政干〔2025〕18号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7日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李鸿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5-11-07 17:00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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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隆委〔2025〕10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李鸿同志任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祖文同志任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隆林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田斌同志任隆林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免去麦鹏同志的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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