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11月07日 |
| 标 题: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李鸿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隆政干〔2025〕1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7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隆委〔2025〕10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李鸿同志任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祖文同志任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隆林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田斌同志任隆林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免去麦鹏同志的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