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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方案是隆林各族自治县为落实自治区、百色市要求,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平衡生态保护与畜牧业发展制定的专项行动指南,核心是通过“全面排查+分类整治”,实现2025年7-12月污染治理目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方案核心背景
为响应自治区(桂政办电〔2025〕5号)、百色市(百政办函〔2025〕29号)政策要求,结合隆林各族自治县生态特点(如喀斯特地貌、地下河等敏感区),针对性解决畜禽养殖“黑臭”水体、臭气扰民等群众关切问题,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二、关键内容解读
(一)工作目标:明确时间与核心任务
- 时间范围:2025年7月-12月,不分阶段、边查边改。
- 核心任务:全面排查污染问题,“去除存量、遏制增量”,杜绝污染多发,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生态与畜牧业协同发展。
(二)排查范围:聚焦重点区域与“六查”内容
1. 重点区域:优先排查禁养区(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喀斯特地貌/天坑/地下河等敏感区、养殖密集区。
2. “六查”核心:
- 查污染:是否直排、偷排,是否达标排放,是否因废弃物堆积产生恶臭。
- 查选址:禁养区、敏感区是否存在养殖场及污染风险。
- 查设施:是否按环评要求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 查利用:粪污是否资源化利用(如还田),规模场是否有还田计划和台账。
- 查项目:政府扶持的粪污利用项目是否“建而不用”“进度慢”。
- 查履职:乡镇是否制定方案、排查问题、落实监管责任。
(三)集中整治:四类分类施策
针对排查问题,按严重程度分四类处理,确保“精准整改”:
- 改造达标类:设施未正常运行、粪污超消纳能力等,责令整改并处罚。
- 关停整治类:未办环评、设施不合格,先停产整改;整改无效则依法关闭。
- 调整搬迁类:敏感区、投诉多发场,需完善设施或搬迁;拒不搬迁则关闭。
- 立案查处类:禁养区规模场依法拆除/关闭;违法排污造成污染,立案查处,涉嫌犯罪则追究刑责。
(四)工作安排:明确时间节点与责任
- 2025年7月25日前:完成专项行动前的“存量问题”整改。
- 2025年7-11月:每月25日前,乡镇报送问题清单与整改情况。
- 2025年12月10日前:乡镇报送专项行动总结。
- 县级专班:组建2个服务指导组,每月至少1次实地指导,通报问题、推广典型案例。
(五)保障机制:确保落地见效
1. 组织保障:成立以副县长为召集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及16个乡镇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工作。
2. 责任落实:乡镇承担“属地责任”,制定方案、全面排查、整改问题;部门分工明确(如生态环境局管监管执法、农业农村局管粪污利用指导)。
3. 长效监管:建立养殖准入、联合监管、“回头看”等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将防控纳入村规民约,探索村级环保协管员。
4. 纪律与问责:排查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审核谁负责”;整改不力者约谈,失职导致环境事件者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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