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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的《隆林各族自治县留存电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确定了留存电分配的原则,为做好2026年度留存电分配方案编制,根据管理办法第四部分实施流程的工作要求,请各企业申报2026年留存电需求计划,由我局与自治县发改局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
为加快分配方案编制,确保各企业及时获取优惠政策进行生产,请各企业认真填写《2026年企业使用留存电需求计划表》,于2025年11月24日前报送自治县工信局邮箱:lljmj@126.com,逾期未报送则视为放弃使用留存电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县工信局李杰鸿,电话:187****9648。
特此通知
附件:1.2026年企业使用留存电需求计划表
2. 《隆林各族自治县留存电管理办法(试行)》
隆林各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1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