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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隆林各族自治县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y8206406@126.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族路217号,邮编533400,并在信封上注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
2026年1月12日
附件:《隆林各族自治县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