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结构,积极引导优化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能源结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桂价综〔2018〕25号)文件,结合我县城区的实际情况,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草拟《隆林县新能源汽车巡游出租车票价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将《隆林县新能源汽车巡游出租车票价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单位、个人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25日(7个工作日)。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来电或来函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并于11月25日前反馈至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发改局第二办公区,联系电话:0776―8200906,邮箱:lljg01@163.com)
附件:《隆林县新能源汽车巡游出租车票价方案(征求意
见稿)》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16
隆林县新能源汽车巡游出租车票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相关规定,鉴于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尚未正式运营,没有完整的财务资料,无法进行成本监审的实际,我局参照区内其他市的现行收费标准,并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我县暂行的收费标准。
一、2公里以内运距,白天(6:00-22:00)最高起步价不超过5.00元,夜间(22:00-次日6:00)最高不超过7元;超过2公里以后5公里以内每增加1公里跳表一次加收1.00元;超过5公里以后每增加1公里跳表一次加收2.00元。
二、等候费:等候5分钟以内不收费,超过5分钟的按超过部分每累计5分钟1.00元收取。
三、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的长途(25公里以上)和包车运价:由乘客和车主双方协商议定。
四、以上票价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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