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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 月 日隆林各族自治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次会议上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刘军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隆林各族自治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因预算收入增减变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新增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等因素影响,县级年度财政支出发生变化,为做好全年财政工作,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收支形势、政策形势和工作形势,确保我县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按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原则和财政支出管理要求,需要对年度预算支出指标进行调整。本次调整预算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债务等五个方面,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第一部分:一般公共预算部分
本次预算调整草案中,调整2023年财政预算总收入446411万元,比年初预算352408万元增加94003万元,增长26.67%;财政预算总支出446411万元,比年初预算352408万元增加94003万元,增长26.67%;年度财政收支平衡。
(一)收入调整方面
根据地方财政收入、上级部门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及相关情况测算,在自治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预算数352408万元调整为446411万元,调增收入94003万元,增长26.67%。具体调整如下: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65000万元,较年初预算38446万元,调增26554万元,增长69.07%。增速较大的原因主要是:今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得益于70周年县庆收入、国储林处置收入、土地指标交易等非税收入33455万元(其中:捐赠收入2092万元、国储林处置收入3921万元、土地指标交易收入27441万元),综上因素导致收入增长较大(详见附表10)
2.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299870万元,较年初预算232366万元,调增67504万元,增长29.05%,其中:返还性收入5471万元,年中未调整;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599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收37840万元,增长17.35%;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3849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收29664万元,增长339.56%。
3.债券转贷收入调整为56635万元,较年初预算31700万元,调增24935万元,增长78.66%,其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4060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24060万元,增长100%;再融资一般收入32575万元,较年初预算31700万元,调增875万元,增长2.76%。
4.上年结余收入调整为21797万元,较年初预算22471万元,调减674万元,下降3%。(详见附件1)。
5.调入资金调整为2684万元,较年初预算27000万元调减24316万元,下降90.05%,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调整为2101万元,从国有资金经营预算调入583万元。调整主要原因:1、因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导致土地出让交易低迷,土地出让金无法完成预期目标,因此调减调入资金26000万元;2、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177万元,主要是今年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处置国储林收入6177万元,扣减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资本金4510万元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为1667万。根据《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中关于“……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以及《隆林各族自治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计划将国有资本收益1667万元按35%的划转比例,调增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83万元安排支出统筹使用。
(二)支出调整方面
根据上级的相关政策要求及工作安排,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在自治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预算数352408万元调整为446411万元,调增收入94003万元,增长26.67%。支出安排具体调整如下: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408446万元,较年初预算315835万元,调增92610万元,增长29.32%。主要分为:
一是增加专项项目建设支出56833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安排支出(列固定补助支出)增支2865万元;专项转移补助收入安排支出增支29664万元;历年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安排减支674万元;债务付息安排支出增支88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安排支出增支36万元;一般债券支出增支24060万元。
二是人员类支出调增168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15033万元;编外人员经费支出增加843万元;离退休、遗属生活补助、丧葬费、抚恤金等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支2457万元;对村级(社区)支出减支1477万元。
三是各单位专项项目建设支出调增18920万元,其中:各单位综合项目经费调减8878万元;预留全县职工培训经费调减100万元;预留全县绩效奖励调增1653万元,2022年绩效考评奖励调增13221万元;化解隐性债务支出调增1200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调增748万元、预留消化暂付款及应付未付项目资金调增56万元,粮食安全项目资金220万元。(详见附件2)
2.上解上级支出调整为4952万元,较年初预算4353万元,调增599万元,增长13.76%,其中:体制上解178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835万元、上解市级2937万元。
3.债务还本支出调整为33014万元,较年初预算32220万元,调增781万元,增长2.42%,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2060万元、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还本支出79万元、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75万元。(详细见附表2)
4.预备费使用情况。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230万元,年中预算执行过程中已全部动用完毕,主要安排用于:用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款1443.75万元;解决集中隔离点相关经费、医疗废物处置经费1038.26万元;安排资金治理保障小区经济房与第六小学之间边坡塌方、解决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经费、天生桥镇九龙村九龙屯地质灾害点废弃建筑进行拆除经费166.42万元,森林防火经费、抗旱经费及防汛应急救援物资经费等581.57万元等上述支出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详见附件11)
5.2023年“三公两费”预算调整情况。年中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调整总金额为2100万元 ,较年初预算2341万元,减少241万元,减少10%,其中:调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20万元,减少20万元;调整公务用车购置费120万元,较年初预算60万元,增加60万元;调整公务用车运行费910万元,较年初预算950万元,减少40万元;公务接待费510万元不调整;调整会议费300万元,较年初预算345万元,减少45万元;调整培训费260万元,较年初预算456万元,减少196万元。
第二部分:政府性基金部分
根据政府性基金的特有性质,政府性基金属于特定用途资金,各项基金收入必须要安排相应支出,因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变动、上级年中追加专项补助以及上年结余资金变化都要相应调整预算。本次预算调整草案中,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4821万元,比年初预算72399万元减收17578万元,下降24.28%;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54821万元,比年初预算72399万元减收17578万元,下降24.28%,年度财政收支平衡。
一、收入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调整为54821万元,比年初预算72399万元减收17578万元,下降24.28%,其中:
1.县本级基金收入调整为12893万元,较年初预算42250万元减少29357万元,下降69.4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整为12000万元,较年初预算40000万元减少28000万元,下降70%;城市基础实施配套费收入251万,较年初预算350万元减少99万元,下降28.29%;污水处理费收入调整为600万元,较年初预算7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下降14.29%;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42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42万元,增长100%;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调整为0万元,较年初预算1199万元减少1199万元,下降100%。
2.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8715万元,比年初预算2604万元增加6111万元,增长234.68%;
3.专项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为15668万元,比年初预算10000万元增加5668万元,增长56.68%;
4.上年结余17545万元,根据2022年总决算最终定稿,上年结余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不作调整。
二、支出调整方面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调整为54821万元,比年初预算72399万元减收17578万元,下降24.28%,其中:
1.调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为10万元,比年初预算6万元增加4万元,增长66.67%,调整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的增加。
2.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8525万元,比年初预算6580万元增加1945万元,增长29.56%,调整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的增加
3.调整城乡社区支出为10166万元,比年初预算12826万元减少2660万元,下降20.74%,调减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无法完成预期目标,相应调减支出。
4.调整农林水支出为6416万元,比年初预算2660万元增加3756万元,增长141.20%,调整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的增加。
5.调整其他支出为16351万元,比年初预算10889万元增加5462万元,增长50.16%,调整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债券5000万元和上级补助的增加。
6.调整调出资金为2101万元,比年初预算计划27000万元减少24899万元,下降92.99%。
7.调整债务付息支出为1239万元,比年初预算2438万元减少1199万元,下降49.18%。
8.调整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万元,净增长。
9.债务还本支出10000万元,与年初持平。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为0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详见附表5)
第三部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部分
一、收入方面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调整为34196万元,比年初预算33192万元增收1004万元,增长3.02%,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收入调整为23336万元,较年初预算21534万元,调增1802万元,增长8.37%。调增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1-10月已收到补缴以前年度保险费2689万元;二是上年财政库款紧张,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未能及时划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导致今年财政补贴收入减少1737万元;三是转移性收入增加850万元。三方面原因导致基金收入增加,需调增收入预算1802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预算调整为10860万元,较年初预算11658万元,调减798万元,下降6.84%。调减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调增144万元,今年我县进行了两次个人缴费批量代扣,且代扣的金额较大,导致个人缴费收入累计执行进度较高;二是财政补贴收入调减896万元,因财政困难,县级补助资金未划拨到位;三是利息收入调减46万元,因上年中央、自治区和县级补助资金还差5383万元未划拨到位,基金结余减少,利息收入相应减少。三方面原因导致基金收入减少,需调减收入预算798万元。
二、支出方面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30143万元,比年初预算30744万元,调减601万元,下降1.95%,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预算不调整;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8609万元,较年初预算9201万元,调减601万元,下降1.95%。调减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上年三季度测算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平均人数为49000人,但今年前10月实际待遇领取平均人数仅为47697人;二是编制支出预算时按上级要求基础养老金调标10元来测算,但今年实际并没有按要求调标。两方面原因导致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减少,需调减支出预算601万元。
调整后本年收支结余405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8550万元。(详见附表8)
第四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分
一、收入方面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整为7808万元,较年初预算收入30万元增加为7778万元,增长20926.67%,其中:
1.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7800万元(主要为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处置国储林收入),较年初预算收入30万元增加为7770万元,增长25900%;
2.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万元,净增长。
3.上年结余收入调整为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万元,净增长。
二、支出方面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整为7808万元,较年初预算收入30万元增加为7778万元,增长20926.67%,其中:
1.调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7225万元,较年初预算收入30万元增加为7195万元,增长23983.33%;
2.调整调出资金为58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83万元,净增长。
第五部分:政府债务部分
2023年自治区下达我县新增政府债券额度29728万元,其中:政府一般债券资金2406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668万元。新增的政府债券将纳入2023年自治县预算调整中编列,具体如下:
一、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截至目前,自治区下达我县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限额297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406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668万元;新增政府债券额度29728万元纳入2023年自治县预算调整中编列。
调整后,我县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为3464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7316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3268万元;政府债务余额338347的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6587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72468万元。
二、新增政府债务安排情况
(一)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较年初预算计划31700万元相比增加24935万元,调整为56635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4935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875万元。主要安排项目明细如下:
1.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支持“三项工程”建设的通知》(桂财工交〔2023〕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通知》桂财综〔2023〕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支持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建设的通知》(桂财教〔2023〕15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支持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的通知》(桂财建〔2023〕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新增一般债券限额支持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的通知》(桂财农〔2023〕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普通高中建设发展项目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的通知》(桂财教〔2023〕31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桂财债〔2023〕68号)文件要求,调整增加一般债券收入24060万元。2023年安排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项目如下:1.交通基础设施项目14592万元;2.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2166万元; 3.住房保障项目38万元;4.教育基础设施项目794万元;5.城乡社区基础设施项目6470万元。(详见附表3)
2.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政府债券额度和期限的通知》(桂财债〔2023〕19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五批政府债券额度和期限的通知》(桂财债〔2023〕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七批政府债券额度和期限的通知》(桂财债[2023]6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政府债务结存限额、再融资政府债券额度和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债[2023]85号)的文件要求,调整增加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32575万元,2023年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项目如下:1.偿还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三期)本金5900万元;2.偿还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七期)本金2100万元;3.偿还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定向承销发行的置换一般债券(三期)本金3900万元;4.偿还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本金3000万元;5.偿还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四期)本金16800万元;6.偿还拖欠企业款875万元。(详见附表4)
(二)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较年初预算计划10000万元相比增加5668万元,调整为15668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收入5668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10000万元。主要安排项目明细如下:
1.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八批政府债券额度及对应项目的通知》(桂财债〔2023〕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四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桂财债〔2023〕98号)文件要求,调整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668万元。2023年安排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如下: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5668万元。(详见附表6)
2.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八批政府债券额度及对应项目的通知》(桂财债〔2023〕71号)文件要求,调整增加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10000万元,2023年再融资专项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项目如下:1.偿还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土储专项债1期-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7期本金10000万元。(详见附表4)
三、政府债券还本情况
此次调整后,2023年我县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3014万元,其中:一是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3014万元,比年初预算32220万元增加794万元;二是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000万元。
还款来源,一是通过县级财力安排还本439万元;二是通过申请再融资债券偿还42575万元。
以上提出的2023年预算收支调整方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规定,并结合上级对我县转移支付补助情况和当年财政收入情况进行的调整,请给予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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