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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03-18 17:29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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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年   月  日 在隆林各族自治县

第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上

隆林各族自治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隆林各族自治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审议,并请自治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也是自治县成立70周年。一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在自治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百色市和自治县经济会议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扎实推进稳经济政策措施,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4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352408万元的126.27%,同比增长0.02%,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70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375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1797万元,调入资金266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663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5万元。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2891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446411万元的96.08%,同比增长0.02%,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095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95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3014万元,安排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6061万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16061万元,当年财政净结余为0万元。

1.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3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9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8446万元的155.29%,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9553万元,下降1.54%;非税收入完成40148万元,增长145.92%。税收收入中:增值税收入8926万元,增长6.99%;企业所得税收入2178万元,下降28.26%;个人所得税收入548万元,下降2.14%;资源税收入523万元,下降7.43%;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1369万元,下降27.10%;房产税收入799万元,增长5.97 %;印花税收入523万元,下降12.25%;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209万元,增长16.11%;土地增值税收入1034万元,增长18.85%;车船税收入859万元,增长11.41%;耕地占用税收入119万元,增长561.11%;契税收入1137万元,增长10.07%;烟叶税收入1269万元,增长4.53%;环境保护税收入60万元,增长46.34%。非税收入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7903万元,增长595.66%,增长原因主要是今年我县土地交易指标收入、国有金钟山林场处置国储林改制收入置收入及捐赠收入等一次性非税收入的增收拉动了收入的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09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408445万元的95.72%,同比下降2.8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70%,增长48.12%;

(2)国防支出1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2%,增长84.62%;增长主要因素是上级补助武装部民兵补助;

(3)公共安全支出111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68%,下降15.08%;

(4)教育支出8666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75%,增长1.02%;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教育支出必须达到两个法定增长,2023年加大了对义教均衡领域的投入,较上年有所增长1.02个百分点;

(5)科学技术支出40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16%,增长208.7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0953万元的1.03%,增长主要因素是2023年度加大对科技领域的投入;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下降16.46%;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5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31%,增长38.81%;

(8)卫生健康支出365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增长15.35%;

(9)节能环保支出49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增长26.51%;

(10)城乡社区支出447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0.28%,下降1.76%;

(11)农林水支出10162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01%,下降9.26%;

(12)交通运输支出145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20%,下降69.55%,减少支出主要因素是上级补助“四建一通”等一般债券资金大幅度减少;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8.20%,下降64.69%;减少支出主要因素2022年支付兑现投资协议奖励和自治区支持中小微企业到贫困地区发展补助资金,2023年无该资金;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8.13 %,下降59.33%;减少支出主要因素是2022年支付中央外贸发展专项茧丝绸项目资金,2023年无该资金;

(15)金融支出5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31%,增长452.88%,增长主要因素是支付“桂惠贷”县级贴息资金;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下降25.53%;

(17)住房保障支出103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2.93 %,下降12.7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6%,增长12%;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2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下降22.11%;

(19)债务付息支出84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95%,增长18.07%;

(2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下降41.51%;

3.预备费执行情况。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230万元,年中预算执行过程中已全部动用完毕,主要安排用于:用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款1443.75万元;解决集中隔离点相关经费、医疗废物处置经费1038.26万元;安排资金治理保障小区经济房与第六小学之间边坡塌方、解决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经费、天生桥镇九龙村九龙屯地质灾害点废弃建筑进行拆除经费166.42万元,森林防火经费、抗旱经费及防汛应急救援物资经费等581.57万元等上述支出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4.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情况。2023年我县共收到上级补助收入303755万元(其中:返还收入5471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25999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829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巩固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四建一通”、教育、社保、医疗、农业农村等民生和项目支出。

5.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

2023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

6.“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47万元,下降27.41%,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5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3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2399万元的73.44%,同比下降0.97%,其中:县本级收入12516万元(土地出让金收入874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51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92万元,其他政府基金收入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44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5668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5668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0000万元),上年结余17545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88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54821万元的70.79%,同比增长7.36%,其中: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708万元、调出资金21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000万元、上解支出 0万元;

年终滚存结余14364万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14363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净结余为0。

县级政府性基金主要支出明细如下:城乡社区支出95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51%,同比下降9.53%;农林水支出332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2.25%,同比下降42.25%;其他支出126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7.27%,同比增长6.69%;债务付息支出123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下降0.16%;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8.46%,同比增长1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0万元的24953%,同比增长83077.78%,其中: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477万元,上年结余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74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7808万元的95.88%,同比增长83077.78 %,其中:安排351万元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安排6010万元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安排558万元用于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567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75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  34187万元的109.92%,同比增收13713万元,增长57.46%。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124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61%,同比增收7516万元,增长201.6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33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85%,同比增收6197万元,增长30.77%。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17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  30137万元的105.47%,比去年完成数增支3157万元,增长11.0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747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67%,比去年完成数增支903万元,增长11.5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2303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99%,比去年完成数增支2251万元,增长10.83%。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145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4846万元。

(五)2023年预算调整情况

2023年预算执行中,因预算收入增减变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新增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等因素影响,县级年度财政支出 发生变化,为做好全年财政工作,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收支形势、政策形势和工作形势,确保我县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按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原则和财政支出管理要求,需要对年度预算支出指标进行调整。调整预算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债务等五个方面,为准确反映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编制《关于隆林各族自治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情况的报告》,并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六)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县政府债务限额,2023年初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316700元,当年上级下达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53645.34万元,累计限额370345.34万元。年末我县政府债务实际余额为352086万元。我县的政府债务余额在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

2.政府债券情况。2023年,我县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6634.8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4059.8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32575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5668万元(其中:专项债券收入5668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10000万元)。

3.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3年我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52680万元,其中: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3014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2060万元,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还本支出79万元,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75万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000万元);政府债务付息966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8427万元,政府专项债务付息1239万元)。

以上到期债券本息均已如期偿还,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七)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着力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一是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强化收入的联动与分析机制,合理把握组织收入力度、进度和节奏;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推进重大产业政策落地生效,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夯实财政收入增长基础;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2023年县级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86117万元,突破历史新高,收入的增收主要得益于70 周年县庆捐赠收入、国储林处置收入、土地指标交易等非税收入拉动增长;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百色市给予自治县更大政策、资金支持,提高财政保障水平。2023年,共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03755万元;争取自治区转贷的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972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4060万元,专项债券5668万元),有效拉动项目投资和经济增长。

2、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坚持能压尽压、该减尽减、能省尽省,严格按照“只减不增”要求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按10%比例压减,“三公”经费按10%比例压减,压减资金全部用于民生保障和基层运转,确保将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

3、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进一步做好县级“三保”工作,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协调发展,认清形势,明确责任,把“三保”资金预算放在首位,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切实加强收入征管,严防跑冒滴漏,合理增加财政收入,增强自我保障能力。牢牢兜住“三保”底线,足额兑现“三保”资金,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4、支持乡村振兴与“三农”发展。支持乡村振兴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全县共筹措5.27亿元用于推进乡村振兴投入,其中财政衔接资金4.36亿元、其他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0.38亿元、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0.53亿元,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全县累计筹措资金0.975亿元耕地地力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稻谷生产补贴(含双季稻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生产激励补贴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粮食安全。

(八)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根据自治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意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力以赴抓财政收入,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兜牢“三保”底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1.注重资源统筹,增强地方财力保障。一是强化财政收入预期管理,完善收入征管机制。加强收入形势研判,稳住现有税源存量,积极培育新增税源,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和政策帮扶,提升税收增长潜力。二是强化资金资产资源统筹盘活使用,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预算资金与部门单位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统筹使用,加强跨部门资金统筹使用,加强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社会资本联动,加强国有资产、土地等自然资源统筹盘活,切实增强政府财政统筹调控能力。三是加速处置国有"僵尸企业",激活县属国企闲置资产。缩短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的处置时间,扩大盘活范围,唤醒“沉睡”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2.兜牢民生底线,增进民生福祉。全力支持基本民生发展,聚焦民生短板,加强资金保障,支持教育、社保、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全力保障自治县为民办实事工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3年发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共18079万元,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发放就业补助资金1605万元,确保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412万元,保障医疗卫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全县脱贫人口85832人参加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资金1257.8万元,监测对象2723人补助资金57.11万元,特殊人群49986人补助资金1061.87万元,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教育支出累计完成86661万元,增长1.02%,确保教育领域均衡化的提升。

3.规范政府债券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政府债券项目储备,增强预见性,配合自治县发改局做好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深化债券项目库建设,加强储备工作。配合自治区财政厅组织中介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全面评估,进一步充实专项债券项目库。2023年通过向自治区财政厅积极汇报争取获得一般债券资金24935万元,获得专项债券资金5668万元。二是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提高使用效益。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发挥政府债券资金的乘数效应和补短板、促投资、稳增长作用。三是强化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确保债务收支纳入预算,按期编制还本付息预算,并向人大报告预算及调整预算。严格遵循“举债能力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原则,对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确保全县债务余额保持在自治区下达的限额之内,与此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严禁在限额之外新增政府债务。

4.深化绩效管理改革,提升资金政策效能。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运行机制,将绩效理念和要求深度融入财政业务管理制度之中,贯穿预算编制、执行、事后评价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预算部门具体执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格局。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并作为年度预算调整、专项资金分配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或重点支持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项目,减少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或低绩效项目,优化资源配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94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752个。全年对94个一级预算部门绩效整体,2197个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项目金额126593万元。通过聘请第三方的方式,开展重点项目的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3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再评价工作,评价预算资金11956万元。自治县财政局积极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关于2023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目标任务,在全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考核验收结果中获得优秀等次。

总体来看,2023年我县预算执行情况符合预期,在自治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六稳”“六保”的总要求,狠抓任务落实,严把支出管理,全力推进保发展、促改革、惠民生、强保障各项工作。同时,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我县地方财政收入总量小,实际可自行支配的财力较少,财政自给率低,收入增长点不多,财政实力不强;二是财政支出刚性增长需求大,收支矛盾进一步突显,收支平衡压力加大;三是收入结构仍需优化,财政支出进度不均衡,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偏慢,资金使用效率不够高,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强化,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百色市委第五届九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进促稳,防范化解风险、增进民生福祉,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方式改革,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益导向、改革导向,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切实提高财政预算编制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4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7463万元,增长13%。

2024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收入安排329775万元,同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2633万元,下降6.42%,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463万元,增长75.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中预计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2247万元(经与各相关单位对接,预计今年我县土地指标交易收入1亿元及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收入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1725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061万元;调入资金183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0700万元。

2024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安排329775万元,同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22633万元,下降6.42%,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988万元、上解支出486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920万元。

1.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98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2847万元,同比下降0.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34万元,同比增长7.16%;国防支出127万元,同比下降29.44%;公共安全支出7883万元,同比下降11.77%;教育支出75669万元,同比下降12.90%;科学技术支出3130万元,同比增长303.3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79万元,同比下降27.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93万元,同比下降5.42%;卫生健康支出34612万元,同比增长40.31%;节能环保支出2544万元,同比下降33.61%;城乡社区支出1106万元,同比下降70.01%;农林水支出67271万元,同比下降3.37%;交通运输支出6159万元,同比增长84.9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42万元,同比增长5.7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3万元,同比下降48.56%;金融支出265万元,同比增长1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94万元,同比下降78.37%;住房保障支出11547万元,同比增长26.0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万元,同比增长1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49万元,同比增长50%;债务付息支出8981万元,同比增长16.64%;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9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他支出1万元,同比增长100%;预备费安排3130万元。

2.预备费执行情况。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130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1%,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3.“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385.42万元,下降1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458.4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776.9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66682万元,同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5717元,下降7.9%,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787万元,同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6538万元,增长15.47%;上级补助收入353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364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6668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5717万元,下降7.9%,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682万元,调出资金18000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政府性基金净结余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草案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1000万元,同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970万元,增长3233%。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1000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0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69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30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6834万元,同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44万元,下降1.98%,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610万元,增长3.2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224万元,下降4.22%。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4508万元,同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722万元,增长8.56%,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284万元,同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5224万元,同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48%。

收支相抵,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年终滚存结余33823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到期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总计2.33亿元,其中:债券还本1.19亿元,债券付息1.14亿元。计划再融资1.07亿元,付息1.14亿元已全额列入2024年政府预算。当前我县综合债务率96%左右(债务风险线为120%),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对于到期政府债务,我们将通过向自治区申请再融资债券、盘活存量资金、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方式筹措资金,及时还本付息,确保不发生政府债务风险事件,从目前我县政府综合债务率来看,我县债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突出保障重点,进一步优化了支出结构。

(1)安排181449万元用于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2)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2964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3)安排教育事业45995万元,重点用于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师整体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4)安排9395万元,用于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稳妥化解债务和防范债务风险;

(5)安排40418万元,重点用于社会保障及医疗卫生方面,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提标扩面政策,保障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健全公共卫生体系等工作,稳步提升保障水平,增进民生福祉;

(6)安排776万元,支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吸引外商投资,财政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发展、普惠金融发展等。

(7)安排1714万元,重点用于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8)安排668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传统节庆文化活动、非遗项目申报和保护、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

(9)安排4496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城市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等,加快城乡建设进度。

(七)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的情况

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4年县本级预算草案前,我们按照预算法的规定,为保障“三保”及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支出,截至1月30日,共安排上年度项目结转、本年基本支出预算等经费15亿元,均为“三保”及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支出。

三、2024年财政运行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一是收支平衡难度越来越大。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新增可用财力有限,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二是财政预算执行难。财政支出形势严峻,垫付资金越累越多,预算执行难,财政国库资金支付面临较大压力,直接影响财政经济运行和社会稳定。三是地方发展压力和财力情况不对等。近年来,我县通过申请政府债券增加了很多政府债务,解决了很多突出的项目资金短缺的问题,但由此带来的还本付息及中长期财政支出压力也日渐沉重。

四、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4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们将紧紧围绕自治县委和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人大预算审查意见,以建立健全现代化财政制度、巩固提升财政服务大局和保障发展能力为重点,坚持稳中求进、攻坚克难,直面问题,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化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财政保障能力。深入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切实稳定可用财力。拓宽财源渠道。实施财源培植工程,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动项目落地投产、市场主体减负增效,形成优质稳定财源,强化收入组织。进一步完善税收协同共治机制,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切实抓好小额分散税源征收工作。盘活资产资源,依法依规组织征收非税收入,稳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加强预算资金与部门单位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统筹使用,加强跨部门资金统筹使用,加强财政资金与产业基金、信贷资金、社会资本联动,加强国有资产、土地等资产资源统筹盘活,切实增强政府财政统筹调控能力。

(二)牢牢兜住“三保”底线。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安排的重中之重,确保预算编制不留缺口,真正做到“三保”支出预算安排优先、指标下达优先、资金支付优先。二是做好库款监测,加强库款保障水平监测和库款调度,及时掌握大额资金支付需求,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加大财政统筹力度,科学合理安排库款资金,将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三保”支出和重点民生支出方面,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严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落实好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并做好各类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工作,将压减下来的资金和盘活的存量资金统筹用于“三保”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提高“三保”资金的保障水平。

(三)把过紧日子的思想落到实处。打好“铁算盘”,当好“铁公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按照“安全性、均衡性、及时性”原则,常规资金“统筹调”,紧急资金“及时调”;严格落实一般支出压减,压减资金全部用于民生保障和基层运转;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通过清理专项,收回结余,整合项目,统筹做好财政收支平衡。

(四)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零基预算重要性,统一思想,科学谋划,按照《隆林各族自治县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二是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全过程。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按规定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未开展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一律不得纳入预算安排。对实施周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要把评价结果“用”起来,把招投标成本“管”起来,把“双招双引”效益“提”起来,把财政支持“活”起来,着力构建“谁用钱、谁负责,花钱要有效、无效必问责”的资金使用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地方债务管理。一是不断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制度,推动形成有效投资,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穿透式管理,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主体责任,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范专项债券风险。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积极稳妥处置和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建立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规范政府隐性债务变动统计,杜绝“化债不实”“虚假化债”等行为发生。三是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将融资平台公司和各类国有企业纳入监测范围,全面动态掌握国有企业债务、资产、经营等情况,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监测监管工作。四是加快推进全县平台公司转型步伐,不断提高平台公司自身盈利水平,切实提高偿债能力。

各位代表,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推进“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县委和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自治县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直面挑战,时刻保持担当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兜牢“三保”底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全力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推动隆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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