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开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在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基础上,百色市财政局将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取有效信用惩戒措施,切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此次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禁止其在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0日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依法依规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对本次列入联合惩戒当事人名单的企业,在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0日期间,申请财政性资金时,予以限制、慎重审批。
三、依法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对本次列入联合惩戒当事人名单的企业,在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0日期间,申请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特许经营时,予以限制、慎重审批。
四、在网站上公开信息。本次对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广西百色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baise.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予以公开,以便查询。
百色市财政局
2020年7月3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