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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1号提案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品牌农业发展的建议
提案人:刘映驿
近三年来,我县品牌农业发展较快,农产品品牌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初步形成了以茶叶、油茶、青钱柳、大米、粉蕉、黑猪、黑山羊、大米、黑木耳、紫玉淮山为代表的品牌农产品集聚区。但在品牌农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仍然存在品牌意识不强、规模不大、数量不多等问题和不足。
建议:
一、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
(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围绕我县有基础有优势特色农产品,强化区域观念,借助优势资源,抢占先机,搞好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区域公共品牌。
(二)整合、培育、开发商标资源。鼓励、加强扶持培育从业者申请全品类商标、名牌产品、驰名商标,重点扶持培育,打造“拳头”产品,做大做强,做多做优。
(三)重点扶持“三品一标”示范基地,以点带面,全面带动全县农业标准化生产。
(四)加强设施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建设,鼓励示范区申报,不断提高和扩大培育品牌农业的基础。
(五)建立健全扶持品牌农业企业发展的长效投融资机制。加大对品牌农业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把扶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培育品牌市值作为新的侧重点加以引导、支持,发挥好资金的杠杆作用;发挥担保公司在农业企业融资方面的作用,引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经营权估值、担保,化解农业企业融资担保能力瓶颈,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扩大、推进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将农业设施等农业生产要素纳入,为品牌农业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二、要加大市场宣传推介力度
(一)引导企业明确产品市场定位,及时分析农产品消费趋势和竞争态势,确定同一产品下不同品牌的市场定位,形成不同档次农产品满足不同消费群体要求的、有别于竞争对手的品牌定位。
(二)加强品牌营销。一方面,加大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力度,重视现代物流新业态,配套运用现代配送体系、电子商务等方式,开展网上展示和网上洽谈,增强信息沟通,搞好产需对接;另一方面,把优势品牌宣传列入政府性或公益宣传内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农产品品牌化发展的宣传引导,提高广大生产经营者的商标意识、品牌意识以及广大市民的品牌消费意识;采取财政补贴形式,扶持企业办节办会、参展参会,同时积极建立营销队伍,强化对产品的包装推介,主攻大超市、大卖场、大酒店或在大城市设立销售窗口,以品牌的有效运作不断提升品牌价值。
(三)大力营造品牌文化。在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深度挖掘利用我县丰富的民俗文化资源,注入地方文化,丰富品牌内涵,打造少数民族文化农产品,形成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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