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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计划的通知》(百环发〔2024〕8号)的要求,我局于2024年8月组织开展了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共抽查排污单位7家,其中重点监管单位1家,一般监管单位6家;检查中发现存在环境问题共17个;作出帮扶企业行政指导共1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0份;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现将8月份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表。
附件:1.2024年8月份排污单位双随机抽查情况
汇总表
百色市隆林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6日
附件:1
百色市隆林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份双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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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对象名称 |
检查人员 |
检查时间 |
现场检查结论 |
处理意见 |
检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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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岑海平、陆彦辰 |
1.现场检查时,烘干设备污染防治设施水浴除尘设备电机损坏、喷头损坏未及时维修,废气处理设施停运,烘干设备集气罩破损产生无组织排放废气。 |
1.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检修烘干设备污染防治设施,待防治设施能正常运行时方可投入生产。 |
发现1个环境问题,作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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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隆林旭强医院有限公司 |
岑海平、陆彦辰 |
2024-08-09 |
现场检查时,该医院正常营业。 1.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科工作人员4名,其中2名工作人员未取得辐射工作人员上岗证,正处于实习期。未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且未进行备案。 2.已建有污水处理消毒设备,但仅有1套,未能装备1用1备消毒设备。 3.尚未开展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 4.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要求业主立即整改: 1.对未取得辐射工作岗位上岗资格证的工作人员需要进行考试取得上岗证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2.增加1套医疗废水处理消毒设备,符合1用1备的要求。 3.尽快开展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工作,验收后到百色市隆林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3个月内完成整改) 4.立即编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百色市隆林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要(1个月内完成整改) 5.联系百色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科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6.联系百色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安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和提交执行报告。 |
发现4个环境问题,作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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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隆林荣恒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岑海平、陆彦辰 |
2024-08-16 |
现场发现存在4个环境问题: 1. 排气分析仪、不透光烟度计、底盘测功机发动机转数计、温度计、湿度计、大气压力计等均没有计量校准标签,无法判断是否在有效期内。 2.未如实记录每日自检登记表,混合检测线环境检测站仅有8月1日,8月5日,8月7日,8月13日的环境站记录;轻柴烟度计缺8月15日,8月16日自检记录。 3.温湿度计不能正常工作,未显示实时温湿度情况。 4.重柴线烟度计采样管线约为5米,超出规范要求的小于3.5米长度。 |
要求业主加强日常管理,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开展汽车尾气检测工作: 1.开展环检设备计量校准,并将标签张贴在设备上。 2.修复温湿度计,确保温湿度计正常工作。 3.每日开展设备自检要做好相关记录台账。 4.更换重柴线烟度计采样管线,确保管线小于3.5米。 |
发现4个环境问题,作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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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隆林各族自治县那南垃圾填埋场 |
岑海平、陆彦辰 |
2024-08-19 |
现场检查情况:经现场核查,在线设备自4月1日至5月31日均有小时数据,其中5月18日至20日因暴雨冲刷导致在线设备站房进水无法开展自动监测,该企业已在平台人工标记停排,该企业4月份,5月份有效传输率均低于90%。主要原因为网络传输差存在数据缺失,未能及时补传数据。 |
要求业主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自动监测设备数据均能上传至广西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并保证有效传输率高于90%。 |
发现1个环境问题,作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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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隆林安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岑海平、陆彦辰 |
2024-08-22 |
现场检查情况: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没有开展每日自检记录,没有做记录台账。 2.重柴线采样管线夹子位置至采样探头距离仅为20厘米,在检测时未达到插入40厘米的要求。 3.2024年上午9点31分开展检测的蓝牌柴油车桂L6L102基本信息及检测报告信息均为后驱,但采用自由加速法检测,未采用加载减速法检测。 |
要求业主加强日常管理,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开展汽车尾气检测工作:1.每日自检开展自检记录,做好记录台账。 2.变更重柴采样管线夹子位置,确保插入排气管内长度大于40厘米。3.做好待检车辆信息核实及信息录入,采用规范的检测方法开展检测工作。 |
发现3个环境问题,作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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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隆林昌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岑海平、陆彦辰 |
2024-08-23 |
现场检查情况: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目前尚未开展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工作,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现场检查时布袋除尘设施正常运行,但效果差,无组织排放严重。 |
要求业主: 1.尽快开展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工作,并到百色市隆林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 2.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百色市隆林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 3.进入广西生态云帮企扶企平台,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 4.检查维修布袋除尘设施,确保布袋除尘效果差,减少无组织排放。 |
发现4个环境问题,作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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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隆林创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岑海平、陆彦辰 |
2024-08-23 |
现场检查情况:检查时企业正常营业,该企业均按照原来规范的要求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工作,对照2022年7月1日实施的新规,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线未配备相应的地沟或举升装置,共同使用安检工段的地沟开展外观检验工作。已按要求使用新的OBD诊断仪,满足《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HJ 1238—2021 )的最新要求,检查时未发现相关作弊检测设备。排气分析仪、不透光烟度计、底盘测功机发动机转数计、温度计、湿度计、大气压力计等均在计量校准有效期内。检验过程均能按照联网核查、外观检验、OBD检查、排气污染物监测的顺序开展。均能做到保存排放检测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记录,均能按照GB/T 8170对排气污染物检测数据进行修约。标气均在有效期内,检测方法均能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视频监控装置均能满足HJ 1237—2021附录E的相关要求,检测区域内已配备全景摄像机。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
要求业主加强日常管理,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开展汽车尾气检测工作,实事求是,不得上报虚假检测报告。 |
未发现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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