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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计划的通知》(百环发〔2024〕8号)的要求,我局于2024年11月组织开展了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共抽查排污单位4家,其中重点监管单位2家,一般监管单位2家;检查中发现存在环境问题共4个;作出帮扶企业行政指导共1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份。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现将11月份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表。
附件:1.2024年11月份排污单位双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
百色市隆林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
百色市隆林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份双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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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对象名称 |
检查人员 |
检查时间 |
现场检查结论 |
处理意见 |
检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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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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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海平、王彩念 |
2024-11-4 |
检查发现,企业自在线设备安装联网以来,未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运维工作,未开展校 准校验。执法人员判断该自动监控设施已不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失真,上传数据为无效数据。 故企业存在的自动监控日均值超标数据为非真实超标数据。 |
要求业主广西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在线系统折算设定模块选择过量空气系数2.33(换算为基准含氧量 12%)进行折算,并要求企业加强环境安全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自动监测数据稳定有效。对企业未保证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待企业恢复生产后立即组织开展飞行抽检比对监测,并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运 维工作、开展校准校验、开展联网验收。 |
发现1个环境问题,作出责令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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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隆林各族自治县金龙矿业有限公司 |
岑海平、王彩念 |
2024-11-7 |
该企业 1#2#矿区正在生产,开采采用露天开采的形式进行,并将开采出来的矿石 运到生产区进行破碎,但没有开展选矿工序生产。生产区运输中来往车辆产生扬尘较大,生产区 建有一套矿石破碎设备(球磨),检查时正在进行试生产,进行矿石破碎时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 粉尘排放,生产时粉尘较大,周边也未安装雾炮机进行洒水喷淋,破碎生产线传送带也未密闭。 对厂区及周边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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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业主立即停止试生产,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厂区粉尘排放,在做好相关降尘整改措施后方可 继续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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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1个环境问题,作出责令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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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隆林利源多金属加工厂(普通合伙企 业) |
岑海平、王彩念 |
2024-11-19 |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尚未安装湿度仪,标气瓶有效期已过期未更换。 |
对业主进行行政指导。要求业主尽快督促运维方安装湿度仪,更换标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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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1个环境问题,作出行政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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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岑海平、王彩念 |
2024-11-21 |
数采仪数据与排放口流量计瞬时流量不一致,数采仪已连接网络,但未能将数据上传至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COD、氨氮、总氮及总磷等4个自动监测设备的试剂均已过期。涉嫌不正常运行水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 |
1.检查数采仪与流量计数据传输异常问题及数采仪数据上传污染源监控平台问题,督促运维方按照规范进行运行维护,更换试剂标签,做好比对校准监测等日常维护工作,并做好记录。 2.尽快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并到百色市隆林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 |
发现1个环境问题,作出责令整改,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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