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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隆林各族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隆林各族自治县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隆乡振指办发〔2024〕17号)文件精神,截至2026年2月26日,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隆林各族自治县2025年庭院经济项目工作流程合理、佐证材料齐全。现拟发隆林各族自治县2025年庭院经济(第十一批)4户经营主体金额:叁拾壹万陆仟元整(¥316000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天(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来信向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投诉监督单位及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新州镇民生街207号。监督电话:0776-8202188;电子邮箱:llcyz3899@163.com。
全国防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45
附件:隆林各族自治县2025年发展庭院经济经营主体第十一批汇总表公示
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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